国威特卫应急救援集团大力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运营路径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根据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三个风机组,北方地区每个风机组6.6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新格局。”
国威特卫应急救援集团全国各省总队、市支队、区(县)大队应积极响应并完成总部下达命令
运营路径如下:
一、根据发改委、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2024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的通知文件为依据。
二、联系行政县委、县政府、县长、副县长等相关领导
联系全国范围内所能熟悉的县政府资源,详细介绍“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内容,能够给当地政府和村民带来的好处。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认可后,向指定的央企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相关的央企代表前来考察、洽谈、签约等工作,指派当地发改委、能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协助办理相关备案等手续。
三、保障项目用地
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农村零散闲置非耕地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做到“不与粮争地”,“不违背村民利益”,“不触碰环保红线”。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利用方式,充分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鼓励推广使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降低对地表形态和耕作层的影响,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风速低于5米即可,每台风机机组占地约为20×30米(一亩地左右),深度约为6米,高度约为120-140米左右。(参考值,具体以实际选用风机机组的规格为准)
四、保障并网消纳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保障项目稳定合理的收益水平。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五、建设投资额与补贴
投资在合作区域内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参考值,具体以地区实际投入为准),为实现全域绿电和双碳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合作双方成立项目公司,镇/街/村按照每台风机机位每年给予乡村振兴款10万元,补贴20年,投资建设费用及办理手续的各项费用全部建设方承担。
六、其他
1、在村企合作项目前期申报过程中,当地合作方协助建设方协调各相关单位,在开发资源获取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
2、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当地合作方协助建设方依法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直接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3、全力协助项目获取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附件:邀请函样板
邀请函 邀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