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威特卫应急救援集团大力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运营路径
时间: 2024-10-05 12:09:01

国威特卫应急救援集团大力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运营路径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根据202432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三个风机组,北方地区每个风机组6.6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新格局。”

 

国威特卫应急救援集团全国各省总队、市支队、区(县)大队应积极响应并完成总部下达命令

运营路径如下:

 

一、根据发改委、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2024325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的通知文件为依据。

 

二、联系行政县委、县政府、县长、副县长等相关领导

联系全国范围内所能熟悉的县政府资源,详细介绍“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内容,能够给当地政府和村民带来的好处。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认可后,向指定的央企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相关的央企代表前来考察、洽谈、签约等工作,指派当地发改委、能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协助办理相关备案等手续。

 

三、保障项目用地

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农村零散闲置非耕地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做到不与粮争地不违背村民利益不触碰环保红线。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利用方式,充分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鼓励推广使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降低对地表形态和耕作层的影响,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风速低于5米即可,每台风机机组占地约为20×30米(一亩地左右),深度约为6米,高度约为120-140米左右。(参考值,具体以实际选用风机机组的规格为准)

 

四、保障并网消纳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保障项目稳定合理的收益水平。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五、建设投资额与补贴

投资在合作区域内总投资不低于1.2亿元(参考值,具体以地区实际投入为准),为实现全域绿电和双碳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合作双方成立项目公司,镇//村按照每台风机机位每年给予乡村振兴款10万元,补贴20年,投资建设费用及办理手续的各项费用全部建设方承担。

 

六、其他

1、在村企合作项目前期申报过程中,当地合作方协助建设方协调各相关单位,在开发资源获取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

2、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当地合作方协助建设方依法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直接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3、全力协助项目获取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附件:邀请函样板

 

 

 

邀请函 邀请人